项目于基金会成立前筹划,是由基金会与省体育局青少处合作实施的资助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队伍的项目,旨在资助体育方面有天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文化合格、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青少年运动员。经全省各市体育局推荐、申报,项目组审核,公示后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各市控制推荐名额10名。
2014年项目通过审核,进入公告、划款阶段。9月向有关单位印发了《浙江省体育基金会“未来之星”项目实施方案(2014-2015)》,项目正式启动。
2015年,经过我省11市体育局的推荐申报,基金会审核后,共资助11市共计105名(每人6000元,共计63万元)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特长,品行端正,文化合格且家庭条件相对困难的青少年学生,截至2015年4月底,项目所有资助款已划拨完毕。
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毕,总计资助63万元,2016年年中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