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体基公〔2015〕06号
2015年我会继续实施“冠军摇篮·与你同行”资助项目,该项目结合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与我会合作开展的资助“青少年体育助训关爱计划”,经推荐、申报、审核等程序,确定十一家受助单位,现公布如下:
1、海盐县滨海中学
2、德清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3、松阳县皮划艇青少年俱乐部
4、丽水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5、泰顺县育才小学
6、象山县实验小学
7、衢州市柯城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8、桐庐县青少年体育学校
9、舟山市青少年体校(临城新校区)
10、金华婺城区体育运动学校
11、浦江县业余体育学校
该项目资助内容为体能训练器材一套。经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每套价格为63190元,资助总价值为695090元。
特此公告。
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5年11月11日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