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体基公〔2016〕01号
根据我会“与你同行”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各训练单位申报,我会秘书处审核,决定给于下列训练单位长期集训运动员意外伤害险(第二期)参保款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年455元/人。现公告如下:
序号 | 申报单位 | 参保人数 | 资助额度(元) |
1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481 | 218855 |
2 | 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124 | 56420 |
3 | 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 98 | 44590 |
合计 | 703 | 319865 |
序号 | 申报单位 | 补差(元) | 结余(元) |
1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9245.03 | |
2 | 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806.54 | |
3 | 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 20247.02 |
特此公告。
附:“与你同行”项目意外伤害保险人员登记一览表
意外伤害险(第二期)公告(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意外伤害险(第二期)公告(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意外伤害险(第二期)公告(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