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会“与你同行”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各训练单位申报,我会秘书处审核,决定给于下列训练单位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险(第二期)参保款项资助。现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 | 参保人数 | 资助额度(元) |
---|---|---|---|
1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780 | 37400 |
2 | 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192 | 7680 |
3 | 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 106 | 6020 |
合计 | 1078 | 51100 |
附:“与你同行”项目伤残互助保险人员登记一览表
学院伤残互助险(第二期)
水上伤残互助险(第二期)
长兴伤残互助险(第二期)
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