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省体育基金会成立运行以来,规范自身、形成规律的关键性一年。过去的一年里,我会在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等部门的指导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支持我省优秀运动队伍“1617”奥运全运周期参赛备战、加强对运动员的保障、改善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条件、建设老年人健身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果。现将我会2015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项目与合作情况
1、2014年已立项项目
“未来之星”、“冠军摇篮”、“与你同行”、“常青工程”是我会成立之初首批推出的省财政经费支持的公益体育项目。“未来之星”、“冠军摇篮”二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少年体育运动,改善训练环境条件。“与你同行”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长期集训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及补助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险,并设想为运动员、教练员等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困难补助等服务。“常青工程”项目主要用于为老年人建造门球场地,改善老年人活动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未来之星”:经过我省11市体育局的推荐申报,我会秘书处审核后,2015年共资助11市共计105名(每人6000元,共计63万元)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特长,品行端正,文化合格且家庭条件相对困难的青少年学生。
“冠军摇篮”:该项目(现项目名调整为“冠军摇篮·与你同行”)是由我会与省体育局青少处合作组织实施的资助省内少体校购置运动器材的项目。项目分期实施,其中第一期资助省内24家体育业训学校购买体育运动器材,共计88万元;第二期结合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合作开展的资助“浙江革命老区县级体育助训学校”项目,资助7家少体校室内训练房设备,共计60.1万元,其中3家少体校设备由我会出资,合计25.7万元;第三期结合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合作开展的资助“青少年体育助训关爱计划”项目,资助11家少体校室内训练房设备,共计63.2万元,其中1家少体校设备由我会出资6.3万元。
“与你同行”(该项目经费目前与“1617·与你同行”项目提取的统筹基金合并使用):2015年年初,我会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长期集训运动员提供购买意外伤害险及补助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险资金共计40余万元。该项目弥补了长期集训运动员比赛和训练过程中受伤,医疗费没有专款保障的空白,同时也减轻了训练单位与运动员经济上的负担。其中医疗和困难补助等项目资助尚在酝酿协调论证探索阶段,未全面启动。
“常青工程”(该项目现改称“常青工程·与你同行”):经各市体育局的推荐,我会秘书处与省老体协审核,确定资助9片场地建造老年人门球场地。在我会委托进行招投标程序后,确定深圳市协洋实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方,协议工程款为99万余元。后因受助方原因,瑞安方面申请取消对其资助。初步反馈情况表明,已建成的8片门球场地受到当地好评。
2、省属企业捐赠竞技体育“1617·与你同行”项目
根据前期与省属企业签订的协议,共有6家省属企业向我会“1617·与你同行”项目捐赠,用于资助“1617”奥运全运周期浙江省竞技体育队伍。这些资金根据捐赠方意向,由相应训练单位提出资助申请,我会秘书处会同省体育局备战部门审核后划拨资助,至2015年底,已资助体职院527万元、省男排俱乐部521万元、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180万元、省射击射箭自行车管理中心90万元、省羽毛球俱乐部40万元。
3、“同一世界足球·与你同行”项目
2014年我会成立之际,经浙籍友人牵线,我会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省青基会及外方慈善机构合作,拟资助我省偏远地区小学一万个“永不磨损足球”。2015年5月,海关方面批准该项目外方捐赠物资免税进关,7月2日,外方将万余个足球运抵宁波港,我会在快速完成一系列的商检、免税通关手续后,8日赶在第9号台风"灿鸿"到达前将球运抵金华市体育中心、丽水市体育中心。经秘书处试点调研,省体育局下发浙体青〔2015〕253号文件批准项目实施方案,9月22日,项目启动仪式在金华市婺城区婺城小学举行。拿到踢不破踩不烂的足球,孩子们既好奇又开心。之后,台州市、杭州市、丽水市、衢州市分别举行了分球仪式,省内媒体积极跟进报道。截至2015年底,此项目已发放1万余只足球,共有29个县(市、区)700余家学校受到资助,受益学生总数逾30万。
4、其他项目
4月2日,我会与省老体协签订资助协议,资助价值人民币7.5万元的物资一批,主要用于资助离退休老体育工作者。
9月19日,“2015上海•智美三人篮球挑战赛”在上海市东方明珠塔下隆重开赛,该项赛事是继“2014·上海三人篮球城市精英挑战赛”成功举办后延伸的一项群众性公益赛事。我会受邀作为赛事协办单位,资助由省竞赛中心推荐的浙大高水平球队分别冠名“浙江体彩”、“浙江黄龙”参赛,分别获得小组出线,跻身前八的成绩。
(二)自身规范建设
1、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机构运行
2015年,秘书处在积极探索自身运行规律的同时,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制度建设。在一届一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章程》、《浙江省体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浙江省体育基金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5年3月13日,我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体育基金会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体育基金会捐赠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体育基金会资助管理暂行规定》。以上七个制度规范了我会接受捐赠、提供资助、开展项目等日常活动,为我会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层面的保障。2015年下半年,秘书处借鉴兄弟省市基金会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较规范、可操作的秘书处日常工作制度,拟于2016年3月一届四次理事会议上向理事会报备。
秘书处自一届一次理事会后筹建,经一届二次理事会议批准正式成立后,按期将财务、审计等资料报送监事,主动接受监督;按章程要求做好日常工作和规范运行,不断完善自身体制机制。
2、宣传范围更广、频率更高、信息更透明
宣传是基金会发展中重要的一环,我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始终密切保持与中央和省市媒体单位的联系,并通过我会网站对活动和项目进行报道,逐步树立我会体育公益慈善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省市媒体对我会的报道逾20篇,其中浙江日报、杭州日报、钱江晚报、体坛报等对我会实施的“常青工程·与你同行”、“同一世界足球·与你同行”、“体育拥军·与你同行”等项目进行了多次及时跟进的报道,扩大了体育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同时,我会工作月报每月将项目实施与工作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专报业务主管单位。这些宣传和信息公开举措走在了国内省级体育基金会的前列。
3、学习成熟经验,提高自身水平
基金会的发展离不开交流学习。2015年我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虚心向江苏、上海、湖南、北京等省市体育基金会学习。2015年11月17-19日,由我会秘书处组织的江浙沪体育基金会交流会议在东阳市召开,此次会议首创“3+2”模式,除了江苏、上海外,还邀请湖南、四川体育基金会和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领导到会指导,从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宣传报道、财务流程等方面借鉴经验,学以致用。
2015年,我会与浙江省青基会签署协议结对帮扶,就我会2016年拟接受省民政厅的基金会等级评估准备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争取实现“保3A,争4A”的目标。
(三)资金运作情况
1、接受捐赠情况
2015年我会共接受社会捐赠1391.19万元,其中杭州翡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分2次,年初、年末各100万元)、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0万元、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400万元、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63.19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个人捐赠25万元(共3人次)。
2、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基金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既是章程的要求,也是基金会资产积累的重要形式之一。成立初始,我会资金虽已采用了定期活期组合存储、部提、定期宝等形式来提高我会的资产增值量,但都限于存款形式,年化收益率远低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在一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省体育基金会关于授权秘书处投资与理财的决议(草案)》,此后,在确保规范操作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秘书处选择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使年化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5年,我会在项目拓展运行、制度规范建设、宣传创新推广和资金保值增值等方面顺利推进,离不开省体育局和省民政厅的指导关心和大力支持,离不开理事会全体成员、志愿者和合作伙伴的积极参与和热心奉献。目前,我会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例如存量资金偏少、专(兼)职工作人员不足、志愿者队伍偏小、业务活动中与相关方沟通不够深入具体、还有个别年初设想安排的工作未启动实施等等。对于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发展中逐步改进,提高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