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体基秘公〔2024〕5号 经各训练单位申报,我会项目组审核,决定资助下列训练单位省优秀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险,资助标准为正式、试训运动员每年550元 人,集训运动员每年180元 人。资助明细公告如下:序号申报
浙体基秘公〔2024〕4号 根据我会项目安排,经各训练单位申报,我会项目组审核,决定补助下列训练单位优秀运动员购买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伤残互助险。资助明细公告如下:序号单位资助人数资助金额(元)1浙江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