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浙江省体育基金会,英文名称为Zhejiang Sports foundation(简称为ZSF)。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募集、管理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秘书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工作效能,根据《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监事会的运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监事由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项目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与《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章程》(以下
为加强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业务活动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监事会的运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选派,也可以由登记管理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秘书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工作效能,根据《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工作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提高体育基金的使用功效,规范本会的项目资助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 本会资助遵循公开、公平、公
第一条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以及本会《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本会各专项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专项基金是指在符合本会宗旨的前提下,根据设立方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维护捐赠人、受赠人及本会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