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本会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 本会动员社会力量,筹措体育发展资金,扶植和保障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交流,致力于浙江省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行为,加强对捐赠收入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力法》(财综〔 2010〕112号)以及国家有
为加强浙江省体育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业务活动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浙江省体育基金会财